文号:邦务院令第158号 公布日期:1994-07-19 时效性:有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巩固都会供水办理,开展都会供水行状,保护都会存在、坐褥用水和其他各项制造用水,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都会供水,是指都会民众供水和自筑措施供水。本条例所称民众供水,是指都会自来水企业以民众供水管道及其隶属措施向单元和住民的存在、坐褥和其他各项制造供给用水。本条例所称自筑措施供水,是指都会的用水单元以其自行制造的供水管道及其属措施向本单元的存在、坐褥和其他各项制造供给用水。
第六条 邦度实行有利于都会供水行状开展的计谋,激劝都会供水科学本事探索,增添先辈本事,提升都会供水确当代化水准。
第七条 邦务院都会制造行政主管部分主管世界都会供水就业。省、自治区邦民政府都会制造行政主管部分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都会供水就业。县级以上都会邦民政府确定的都会供水行政主管部分(以下简称都会供水行政主管部分)主管本行政区域的都会供水就业。
第九条 县级以上都会邦民政府应该构制都会筹备行政主管部分、水行政主管部分、都会供水行政主管部分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分等合伙编制都会供水水源斥地应用筹备,行为都会供水开展筹备的构成片面,纳入都会总体筹备。
第十条 编制的都会供水水源斥地应用筹备,应该从都会开展的须要起程,并与水资源兼顾筹备和水永远供求铺排相协作。
第十一条 编制都会供水水源斥地应用筹备,应该按照外地情景,合理安顿应用地外水和地下水。
第十二条 编制都会供水水源斥地应用筹备,应该优先保障都会社会用水,兼顾分身工业用水和其他各项制造用水。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邦民政府境遇守卫部分应该会同都会供水行政主管部分、水行政主管部分和卫生行政主管部分等合伙规定饮用水水源守卫区,经本级邦民政府允许后颁发,定跨省、市、县的饮用水水源守卫区,应该由相闭邦民政府合伙商定并经其合伙的上司邦民政府允许后颁发。
第十五条 都会供水工程的制造,应该遵照都会供水开展筹备及其年度筑安排划举行。
第十六条 都会供水工程的安排、施工,应委托持有相应天禀证书的安排、施工单元继承,并用命邦度相闭本事规范和榜样。禁止无证或者超越天禀证书原则的规划畛域继承都会供水工程的安排、施工使命。
工程实现后,应该遵照邦度原则构制验收;未体会收或者验收不足格的,不得进入行使。
第十八条 都会新筑、扩筑、改筑工程项目须要补充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该搜罗供水工程制造投资;须要补充都会民众供水量的,应该将其供水工程制造投资交付都会供水行政主管部分,由其团结构制都会供水工程制造。
第十九条 都会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筑措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务必经天禀审查及格并经工商行政办理罗网备案注册后,方可从事规划行动。天禀审考究法由邦务院都会制造行政主管部分原则。
第二十条 都会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筑措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该创立、健康水质检测轨制,确保都会供水的水质相符邦度原则的饮用水规范。
第二十一条 都会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筑措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该遵照邦度相闭原则设立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监测就业,确保供水管网的压力相符邦度原则的规范。禁止正在都会民众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第二十二条 都会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筑措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该连结不间断供水。因为施工、配置维修等来源须要松手供水的,应该经都会供水行政主管部分允许并提前24小时告诉用水单元和局部;因发作灾祸或者孔殷变乱,不行提前告诉的,应该正在抢修的同时告诉用水单元和局部,尽速收复寻常供水,并陈述都会供水行政主管部分。
第二十三条 都会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筑措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该实行职工持证上岗轨制。全部宗旨由邦务院都会制造行政主管部分会同人事部分等制订。
第二十四条 用水单元和局部应该遵照原则的计量规范和水价规范依时缴纳水脚。
第二十六条 都会供水代价应该遵照存在用水保本微利、坐褥和规划用水合理计价的法则制订。都会供水代价制订宗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邦民政府原则。
第二十七条 都会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筑措施供水的企业对其办理的都会供水的专用水库、引沟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输(配)水管网、进户总水外、净(配)水厂、公用水站等措施,应该按期查验维修,确保安静运转。
第二十八条 用水单元自行制造的与都会民众供水管道相联的户外管道及其隶属措施,务必经都会自来水供水企业验收及格并交其团结办理后,方可行使。
第二十九条 正在原则的都会民众供水管道及其隶属措施的地面和地下的安静守卫畛域内,禁止挖坑取土或者修理筑物、修筑物等危急供水措施安静的行动。
第三十条 因工程制造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徙都会民众供水措施的,制造单元应该报经县以上邦民政府都会筹备行政主管部分和都会供水行政主管部分允许,并采纳相应的抢救步伐。
第三十一条 涉及都会供水措施的制造工程开工前,制造单元或者施工单元应该向都会自来水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景。施工影响都会供水措施安静的,制造单元或者施工单元应该与都会自来水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守卫步伐,由施工单元担负执行。
第三十二条 禁止专断将自筑措施供水管网体系与都会民众水管网体系相联;因额外情景确需相联的,务必经都会自来水供水企业应允,报都会供水行政主管部分和卫生行政主管部分允许,并正在管道相联处采纳须要的防护步伐。禁止出现或者行使有毒无益物质的单元将其坐褥用水管网体系与都会民众供水管网体系直接相联。
第三十三条 都会自来水供水企业或者自筑措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径之一的,由都会供水行政主管部分责令校订,可能处以罚款。情节紧要的,报经县级以上邦民政府允许,可能破产整治。对负有直接职守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职守职员,其所正在单元或者上司罗网可能予以行政处分:(一)供水水质、水压不相符邦度原则规范的;(二)专断松手供水或者来执行停水告诉仔肩的;(三)未遵照原则检修供水措施或者正在供水措施发作妨碍后未实时抢修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原则,有下列行径之一的,由都会供水行政主管部分责令松手违法行径,可能处以罚款;对负有直接职守的主管职员和其他职守职员,其所正在单元或者上司罗网可能予以行政处分;(一)无证或者超越天禀证书原则的规划畛域举行都会供水工程的安排或者施工的;(二)未按邦度原则的本事规范和榜样举行都会供水工程的安排或者施工的;(三)违反都会供水开展筹备及其年度筑安排划兴筑都会供水工程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原则,有下列行径之一的,由都会供水行政主管部分或者其授权的单元责令期限校订,可能处以罚款:(一)未按原则缴纳水脚的;(二)盗用或者转供都会民众供水的;(三)正在原则的都会民众供水管道及其隶属措施的安静守卫畛域内举行危急供水措施安静行动的;(四)专断将自筑措施供水管网体系与都会民众供水管网体系相联的;(五)出现或者行使有毒无益物质的单元将其坐褥用水管网体系与都会民众供水管网体系直接相联的;(六)正在民众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七)专断拆除、改装或者迁徙都会民众供水措施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所列行径之一,情节紧要的,经县级以上邦民政府允许,还可能正在肯定时分内松手供水。
第三十六条 制造工程施工危急都会民众供水措施的,由都会供水行政主管部分责令松手危急行动;形成牺牲的,由职守方依法补偿牺牲;对负有直接职守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职守职员,其所正在单元或者上司罗网可能予以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都会供水行政主管部分的就业职员玩忽仔肩,滥用权柄、徇私作弊的,由其所正在单元或者上司罗网予以行政处分;组成非法的,依法追溯刑事职守。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原则的罚款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邦民政府原则。